美国行政命令14110(2023年)

译自英文

美国行政命令14110号,签署于2023年10月30日,确立了联邦层面安全、可靠且值得信赖的人工智能发展原则,要求各政府机构制定标准、保障公平并促进创新。

美国行政命令14110号,全称《安全、可靠且可信地开发和使用人工智能》,由美国总统乔·拜登于2023年10月30日签署。该命令是美国首个专门针对人工智能的联邦政策框架,指示超过50个联邦机构实施关于人工智能安全、隐私、公平和创新的新标准。它建立在主要人工智能开发者此前的自愿承诺基础上,旨在平衡技术进步与公众保护。

该行政命令确立了全面的人工智能治理方法,涵盖从国家安全到公民权利的各个领域。它要求制定技术标准,对强大的人工智能模型进行安全测试,并呼吁进行劳动力培训和开展国际合作。该命令还设立了新的联邦职位和咨询机构,以协调政府各部门的人工智能政策。

关键条款与安全标准

该命令指示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NIST)制定人工智能安全指南,包括红队测试和风险评估协议。它要求最强大的人工智能系统的开发者在公开发布前,向联邦政府共享安全测试结果。该命令特别针对可能对国家安全、经济安全或公共健康构成严重风险的模型。

根据该命令,商务部必须提出规则,要求国内外人工智能开发者报告大规模模型的训练运行情况。这包括模型架构、训练数据和计算资源的信息。该命令还要求制定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水印标准,以帮助区分合成媒体与真实媒体。

公民权利与公平措施

该命令针对算法歧视,指示联邦机构确保用于住房、就业和福利管理的人工智能系统符合民权法律。司法部负责调查和起诉与人工智能相关的歧视案件。该命令还呼吁就刑事司法系统中的人工智能使用(包括量刑、假释和预测性警务)提供指导。

联邦贸易委员会被指示利用其现有权力保护消费者免受人工智能驱动的欺诈和欺骗。消费者金融保护局必须处理与人工智能相关的金融歧视问题。该命令还设立了一项白宫人工智能公平与卓越倡议,以促进所有联邦项目中的公平待遇。

隐私与数据保护

该命令呼吁通过联邦立法加强隐私保护,包括数据最小化和隐私保护技术。它指示行政管理和预算局就联邦机构在使用人工智能时如何保护美国人的隐私发布指导。该命令还促进对差分隐私联邦学习方法等隐私增强技术的研究。

联邦机构被要求评估其当前的数据收集做法,并实施针对人工智能监控的保障措施。该命令特别涉及生物特征数据和面部识别的使用,要求机构在部署前评估潜在的偏见和准确性问题。

创新与竞争

为保持美国在人工智能领域的领导地位,该命令指示联邦机构扩大在机器学习深度学习神经网络架构等领域的研究经费。它启动了一项国家人工智能研究资源试点计划,为研究人员提供计算工具和数据访问权限。该命令还呼吁简化人工智能专家和学生的签证流程,以吸引全球人才。

能源部负责支持用于科学发现的人工智能研究,包括气候建模和材料科学。该命令鼓励公私合作,并指出OpenAIAnthropicGoogle DeepMind等公司在推动该领域发展中的重要性。它还指示小企业管理局帮助小企业采用人工智能技术。

劳动力与教育

该命令发起了一项“国家人工智能人才激增”计划,以在联邦各机构招聘人工智能专家。它指示教育部为K-12和高等教育开发与人工智能相关的教育资源。该命令还呼吁制定计划,为工人提供人工智能技能培训,特别是在受自动化影响的社区。

劳工部必须研究人工智能对劳动力的影响,并就工作替代和工人再培训发布指导。该命令强调在公众中普及人工智能素养的必要性,并支持对人机协作的研究,借鉴了MIT CSAIL斯坦福人工智能实验室等机构的工作。

政府使用与采购

该命令要求联邦机构盘点其人工智能系统,并评估其是否符合安全和公平标准。它设立了一个跨部门委员会来协调人工智能政策,并在每个主要机构中创建了首席人工智能官的角色。行政管理和预算局必须发布关于人工智能采购的指导,确保政府合同符合联邦标准。

该命令还指示总务管理局制定人工智能采购框架,包括测试和验证要求。机构必须发布其人工智能使用的年度报告,以促进透明度和问责制。

国际合作与国家安全

该命令呼吁美国在国际人工智能治理中发挥领导作用,包括参与全球论坛和协议。它指示国务院与盟友合作制定人工智能标准和规范,特别是在军事应用方面。该命令还强调需要防止人工智能对关键基础设施和网络安全构成威胁。

国土安全部负责开发用于边境安全和灾难响应的人工智能应用,同时确保公民自由得到保护。该命令还涉及人工智能在核不扩散和生物安全中的作用,要求对潜在滥用进行风险评估。

实施与时间表

该命令为机构行动设定了具体截止日期,大多数要求在签署后90至365天内完成。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负责监督实施,并得到新成立的人工智能委员会的支持。该命令还建立了人工智能事件和安全问题的公开报告机制。

虽然该命令对联邦机构具有约束力,但它依赖于现有的法定权力而非新立法。某些条款需要国会采取行动才能成为永久法律。截至2025年初,实施仍在继续,多个机构已发布了指导草案和规则。该命令是美国人工智能政策的基础性一步,但其长期影响取决于执行情况和未来的政府。

反应与批评

该命令受到了业界和倡导团体的不同反应。科技公司普遍欢迎其明确性,但对合规成本和创新限制表示担忧。民权组织赞扬了公平条款,但呼吁建立更有力的执行机制。一些研究人员认为,该命令对大型模型的关注可能忽视了较小、专门化人工智能系统带来的风险。

国际观察人士指出,该命令与全球人工智能监管的更广泛趋势一致,包括欧盟的《人工智能法案》。该命令还引发了关于国家安全与开放研究之间平衡的辩论,特别是在人工智能芯片和模型的出口管制方面。尽管存在批评,该命令为美国全面的人工智能治理开创了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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