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版权局关于深度伪造的说明

译自英文

美国版权局应国会请求,就深度伪造监管提出了建议,涉及版权与AI生成内容。

美国版权局(USCO)是国会图书馆的一个部门,于2024年发布了一份报告,其中包含关于深度伪造监管的建议。深度伪造是利用人工智能创建的合成媒体,可以描绘真实人物说或做他们从未说过或做过的事情。这份报告题为《版权与人工智能,第3部分:数字复制品》,是探讨生成式人工智能引发的版权问题的系列报告中的第三份,并提出了一项新的联邦法律,以保护个人免受未经授权的数字复制品对其声音或肖像的侵害。

版权局参与深度伪造政策源于其更广泛的职责,即就版权事务向国会提供建议。作为立法部门的一部分,版权局协助制定国家和国际版权政策、起草立法以及准备技术研究。这份深度伪造报告是对参议院司法委员会知识产权小组委员会和众议院司法委员会法院、知识产权和互联网小组委员会请求的直接回应,这些委员会要求版权局分析人工智能的版权影响。

背景与法律背景

版权局长期管理美国版权制度,其起源可追溯至1790年的《版权法》。第一部联邦版权法仅涵盖书籍、地图和图表,由美国地方法院书记员记录索赔。第一件注册作品是约翰·巴里的《费城拼写书》,于1790年6月9日在宾夕法尼亚州美国地方法院提交。1870年,版权职能在图书馆员安斯沃思·兰德·斯波福德领导下集中到国会图书馆,版权局于1897年2月19日成为独立部门,托瓦尔·索尔伯格担任第一任版权登记官。

1976年《版权法》由杰拉尔德·R·福特总统于1976年10月19日签署,1978年1月1日生效,使注册在很大程度上成为版权拥有的可选条件,仅要求将原创作品固定在有形媒介中。然而,注册(或拒绝)仍是侵权诉讼的前提条件。版权局维护着版权卡片目录,包含近4500万张索引1870年至1977年注册的单独卡片,以及一个在线数据库,其中包含1977年后记录的超过1600万条条目。

深度伪造涉及现有法律的多个领域,包括版权、公开权和诽谤。版权局的报告侧重于版权及相关知识产权方面,特别是“数字复制品”的概念,即利用人工智能创建的、类似于特定个人声音或外观的录音或图像。版权局指出,各州关于公开权的现有法律差异很大,形成了零散的保护体系,可能无法充分应对深度伪造传播的国家和国际规模。

2024年数字复制品报告

版权局于2024年7月31日发布了关于数字复制品的报告。报告得出结论,现行联邦法律未能提供充分保护,以应对未经授权的数字复制品造成的危害,并建议国会制定新的联邦法规以填补这一空白。拟议的法律将为声音或肖像被未经授权用于数字复制品的个人设立民事诉讼,并对知情分发或提供此类复制品的人追究责任。

报告还建议新法律为在线服务提供商设立安全港,类似于《数字千年版权法》(DMCA)的通知和删除系统,以在保护与信息自由流动之间取得平衡。版权局建议该法律不应优先于州公开权法律,而应建立联邦最低保护标准。它还涉及第一修正案关切,建议法规包括新闻报道、评论、批评和其他表达性使用的豁免,同时允许在造成实际损害的情况下进行事后责任追究。

该报告是关于人工智能与版权的更广泛系列的一部分。第1部分于2023年发布,涉及在训练人工智能模型中使用受版权保护的作品。第2部分于2024年初发布,审查了人工智能生成输出的可版权性。第3部分专门关注数字复制品,第4部分于稍后发布,涵盖集体许可等其他主题。

版权登记官与领导层

该报告是在希拉·珀尔马特的领导下发布的,她于2020年10月26日成为第14任版权登记官。珀尔马特曾任国际复制权组织联合会首席政策官和美国专利商标局官员,她监督了版权局与人工智能相关的举措。然而,她的任期因领导权争议而受到影响。2025年5月10日,总统唐纳德·特朗普声称解雇了珀尔马特,并任命保罗·珀金斯为代理登记官。珀尔马特对解雇提出异议,指出版权登记官是国会雇员,而非行政部门雇员,法院已认可她对这一角色的主张。截至报告发布时,珀尔马特仍担任该职位。

版权局位于国会图书馆的詹姆斯·麦迪逊纪念大楼,地址为华盛顿特区东南独立大道101号。该大楼于1980年开放,设有版权局的公共阅览室和行政办公室。版权局的工作人员包括审查注册申请的审查员、提供法律建议的律师以及为国会起草报告的政策分析师。

立法建议

版权局关于深度伪造监管的关键建议包括:

  • 新的联邦法律:国会应制定法规,为未经授权的数字复制品设立民事诉权,涵盖声音和肖像,并对直接侵权和知情分发此类复制品的行为追究责任。
  • 保护期限:法律应保护个人终身及死后一段时间,类似于版权期限,但版权局建议较短的死后期限,如50年,以平衡公共利益。
  • 豁免:法律应包括新闻、评论、批评和其他受第一修正案保护的言论使用例外,但这些例外应狭窄,且不允许商业利用。
  • 安全港:在线平台应建立基于DMCA的通知和删除机制,以限制对用户上传深度伪造的责任,但需实施合理措施以防止重复侵权。
  • 不优先适用:联邦法律不应优先于州公开权法律,而应提供各州可补充的基线。

报告还讨论了Artificial intelligence在创建深度伪造中的作用,指出Generative AI模型可以在最少人工干预下生成逼真的复制品。版权局承认Machine learning技术的快速发展,包括Deep learningNeural network架构,这些技术使深度伪造更易获取且更难检测。

反应与影响

该报告普遍受到行业团体和倡导组织的欢迎,尽管一些人批评其力度不够。开发能够生成文本和图像的大型语言模型的OpenAIAnthropic公司在调查期间向版权局提交了评论,并表示支持联邦数字复制品法律。一些媒体公司和娱乐工会,如SAG-AFTRA,也游说争取更强有力的保护,引用未经授权的深度伪造对表演者生计的威胁。

版权局的建议尚未成为法律。截至2025年底,国会已就该问题举行听证会,但尚未通过全面的联邦数字复制品法规。包括加利福尼亚州、纽约州和田纳西州在内的多个州已制定了自己的深度伪造法律,但这些法律在范围和执行上各不相同。版权局的报告被视为联邦行动的蓝图,并继续为立法努力提供信息。

与其他人工智能版权问题的关系

深度伪造报告是版权局更广泛努力的一部分,旨在理解人工智能对版权法的影响。在早期报告中,版权局探讨了人工智能生成作品是否可以享有版权,结论是需要人类作者身份,以及使用受版权保护作品训练人工智能模型是否构成侵权,这取决于具体使用情况。版权局还审查了Transformer (architecture)架构的使用,该架构支撑许多现代人工智能系统,以及Large language model在生成文本和图像中的作用。

版权局关于深度伪造的工作与其管理DMCA的工作相交,DMCA为在线版权侵权提供了通知和删除系统。拟议的数字复制品法律将类似系统扩展到深度伪造,但需调整以适应第一修正案和肖像权的独特性质。版权局还考虑了Data Augmentation和其他技术改进深度伪造检测的潜力,但未就技术标准提出具体建议。

未来展望

版权局继续监测人工智能和深度伪造技术的发展。截至2025年,版权局尚未发布关于深度伪造的额外报告,但表示将随着技术发展更新其建议。版权登记官的领导权争议可能影响版权局的优先事项,但其法定职能保持不变。随着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变得更加普遍,版权局在就版权政策向国会提供建议方面的作用可能仍将至关重要。

在缺乏联邦立法的情况下,版权局的报告可作为法院和政策制定者的参考。版权局还更新了《美国版权局实践汇编》,以反映其关于人工智能生成作品的政策,并继续通过其网站和NewsNet服务提供公共信息。深度伪造问题是关于Artificial intelligence与知识产权交叉的更大讨论的一部分,这是一个版权局具有独特优势来解决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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