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生成式人工智能监管

译自英文

中国《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自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规范面向公众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在创新与安全及社会主义价值观之间寻求平衡。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英文:Interim Measures for the Management of Generative AI Services)是中国为规范面向公众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而制定的一套法规。该办法由网信办及其他六个国家监管机构联合发布,于2023年8月15日生效。它是首批针对生成式AI的综合性国家框架之一,旨在平衡技术发展与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该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公众提供的服务,但豁免公司和研究机构的内部使用。它规定了数据质量、内容标注、用户隐私和监管方面的要求,同时鼓励创新和国际合作。该框架体现了中国“包容审慎”的态度,,在促进发展的同时施加明确的合规义务。

背景与发布

2022年和2023年,大型语言模型生成式AI系统的快速发展促使全球各国作出监管回应。中国的网信办牵头起草,并与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信部、公安部及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合作。多机构联合发布标志着在技术、教育和安全领域的协调行动。

该办法于2023年7月公布,并在公开征求意见后于2023年8月15日生效。它建立在早期针对算法和深度伪造的法规基础上,将监管范围扩展至生成式AI。其发布时机恰逢多个商业生成式AI产品在全球推出,使中国成为首批制定具有约束力规则的主要经济体之一。

总则

第一条阐述了该办法的目的:促进生成式AI的健康发展和规范使用,同时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第二条界定了适用范围,适用于在中国境内面向公众的服务,但豁免不服务国内公众的组织的内部服务。这一豁免允许公司在内部使用AI而无需承担相同的合规负担。

第三条确立了指导原则:发展安全并重,促进创新与法治并举,并采取“包容审慎”的分类监管方式。这反映了务实的立场,避免过度严格的规则阻碍创新。第四条要求服务遵守法律和社会道德,特别是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它禁止宣扬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危害国家安全或破坏稳定的内容,以及歧视、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暴力、淫秽和虚假信息。模型必须设计为避免算法偏见,尊重知识产权,并保护用户的生理和心理健康。

技术发展与治理

第五条和第六条鼓励各行业创新,支持AI研究、数据和应用的合作。它们促进核心技术、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平台的自主创新,同时鼓励国际合作和计算资源共享。该办法还呼吁扩大高质量公共训练数据,并采用安全芯片,,这是对供应链安全担忧的回应。

第七条要求提供者确保训练数据高质量、准确、多样且来源合法,不侵犯知识产权。如果使用个人信息,必须获得用户的明确同意。这一条款解决了AI训练中的版权侵权和隐私侵犯等问题。第八条要求提供者建立明确的数据标注规则,包括质量评估、抽样验证和人员培训,以确保可靠性。

服务规范

第九条在法律上将提供者指定为在线内容的制作者和个人数据的处理者,要求他们与用户签订服务协议。这明确了法律责任。第十条涉及未成年人,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过度使用,并要求提供者解释适当的使用方式。第十一条要求提供者保护用户隐私,最小化数据收集和保留,并允许用户查看、复制、修改或删除其个人信息。

第十二条要求对合成的图片、视频和其他生成内容进行标注,这是一项关键的透明度措施,以防止欺骗。第十三条要求为正常使用提供稳定且持续的服务。第十四条要求提供者及时处理非法内容或滥用行为,包括停止生成、重新训练模型、警告用户并向当局报告。第十五条要求建立投诉和举报机制,以处理公众不满,并及时处理和反馈。

监管与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至第二十一条概述了监督和执行。第十六条分配了网络安全、技术、工业、教育、公共安全和其他政府机构的监管角色。第十七条要求对具有舆论影响力的服务进行安全评估,并遵循算法备案程序,,类似于现有的算法法规。第十八条允许用户向当局投诉不合规的服务。第十九条允许官方检查,要求提供者配合。第二十条允许政府处理违反该办法的外国服务,将管辖范围延伸至域外。第二十一条界定了有权处罚违规者的机构,犯罪行为依法追究。

附则

第二十二条定义了关键术语:生成式AI、服务提供者和服务使用者。第二十三条要求在法律要求时获得相关许可证。第二十四条确定了2023年8月15日的生效日期。这些条款确保了实施的清晰性和法律确定性。

影响与反响

该办法被视为一种平衡的方法,在鼓励创新的同时施加合规成本。它影响了全球关于AI监管的讨论,其他司法管辖区也在考虑类似的框架。一些专家指出,数据质量和内容标注的要求可能增加提供者的运营负担,但内部使用的豁免提供了灵活性。对国际合作的强调表明,中国旨在参与全球AI治理,同时保持国内控制。

截至2025年,该办法仍然有效,并伴随持续更新和相关法规,如《拟人化AI交互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反映了政策的演变。该框架因其清晰性而受到赞扬,但也因内容限制可能过度而受到批评。尽管如此,它代表了全球监管人工智能努力中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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