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发明者项目是一项学术和法律研究计划,旨在探讨在现行专利法下,人工智能系统是否可以被合法认定为发明人。该项目由萨里大学法律与健康科学教授瑞安·阿博特创立并领导,通过在全球专利局和法院提起一系列协调一致的测试案件,力求澄清人工智能生成发明的法律地位。该计划的核心论点是,现行专利法通常要求发明人为自然人,这在现代人工智能技术背景下已显过时,可能因未能保护由AI系统自主生成的发明而抑制创新。
2018年,该项目提交了专利申请,将名为DABUS(统一感知自主引导设备)的AI系统列为唯一发明人,从而引起国际关注。DABUS由计算机科学家、想象力引擎公司总裁史蒂芬·泰勒创造,他开发该系统旨在通过基于神经网络的联想记忆过程生成新颖想法。这些申请涵盖了一个基于分形的饮料容器和一种利用闪光吸引注意力的装置。通过将DABUS作为测试案例,该项目旨在迫使专利局正视AI是否可成为发明人的法律问题,而不论具体发明是否具有商业价值。
法律策略与测试案件
该项目的法律策略涉及在包括美国、英国、欧洲专利局(EPO)、澳大利亚、南非、德国、日本和韩国在内的十几个司法管辖区提交平行专利申请。这些申请在内容上刻意保持一致,以确保任何结果的差异都可归因于各国专利法和司法解释的差异。项目还开展了广泛的公众宣传,发表学术文章、进行演讲,并提交法庭之友意见书以支持其立场。
在南非,该项目取得了显著的早期成功,该国专利局于2021年批准了申请,使其成为首个正式承认AI为发明人的司法管辖区。然而,这一授权在很大程度上是程序性的,因为南非不对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在澳大利亚,联邦法院最初于2021年裁定支持该项目,但该裁决于2022年在上诉中被推翻。英国最高法院于2023年驳回了该项目的上诉,确认根据英国法律,发明人必须是自然人。EPO也拒绝了这些申请,随后的上诉均被驳回。
核心法律论点
该项目的核心法律论点在于对专利法规中“发明人”一词的解释。它主张,法律并未明确要求发明人必须是人类,而专利法的宗旨,,鼓励和奖励创新,,通过在AI自主生成可专利主题时承认其为发明人,能得到更好的实现。项目还辩称,不为AI生成的发明授予专利会造成法律真空,使这些发明得不到保护,可能无法商业化,从而损害经济增长和技术进步。
该项目的反对者,包括多个专利局和法院,则反驳称,发明人概念本质上与人类能动性、道德权利以及理解和承担责任的能力相关联。他们指出,专利法在起草时即以人类发明人为考虑对象,将发明人资格扩展至AI需要立法变更而非司法重新解释。项目承认这一矛盾,但坚持认为法院历来将专利法适应新技术,且对“发明人”的狭义解读并非法规文本所强制要求。
DABUS及其发明者
史蒂芬·泰勒开发了DABUS,该系统利用多个神经网络组件模拟创造性过程。系统通过创建神经活动的“混沌”状态,然后使用第二个网络来评估和选择符合新颖性和实用性特定标准的输出。泰勒将DABUS描述为一台“创造力机器”,能够在无人输入的情况下生成想法,并已用它产出了从新型食品容器到紧急信号装置等一系列概念。项目选择DABUS,是因为它能够展示自主生成过程,除提供总体目标外,人类对创造性步骤无任何贡献。
泰勒的参与既是项目的优势,也是争议点。虽然他的系统提供了具体测试案例,但一些法律学者质疑DABUS是否真正自主操作,或者泰勒的编程和输出选择是否构成人类的创造性贡献。项目回应称,发明人标准应关注谁构思了发明,而DABUS的内部过程满足这一门槛。
学术与政策影响
在法庭之外,人工发明者项目引发了关于AI在创新中作用的更广泛学术和政策辩论。项目在法律评论和知识产权期刊上发表了多篇论文,其研究成果被政府咨询文件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等组织的报告引用。2019年,WIPO举行了一系列关于AI与知识产权的对话,项目的论点在这些讨论中占有突出地位。
项目还影响了软法和政策建议的发展。例如,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于2019年就AI发明人资格征求意见,项目提交了详细回应。虽然USPTO最终得出结论,现行法律不允许将AI列为发明人,但该机构承认了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并呼吁进一步研究。项目继续倡导立法改革,提出允许AI列为发明人同时保留人类对专利所有权的示范语言。
批评与反驳
项目批评者提出了超出法律技术细节的若干反对意见。一些人认为,承认AI为发明人会贬低人类创造力,并削弱专利制度的道德基础。另一些人则主张,项目对自主AI的关注为时过早,因为包括大型语言模型和其他生成式AI工具在内的当前AI系统并非真正独立,而是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人工策划的训练数据和提示。项目回应称,法律应具有前瞻性,AI发展的速度使得现在而非以后解决这一问题显得明智。
另一条批评路线涉及AI发明人资格的实际影响。如果将AI列为发明人,则会出现谁拥有专利、当涉及多个AI系统时如何确定发明人资格,以及如何处理侵权责任等问题。项目提议,所有权应默认归属于AI的所有者或使用者,类似于雇主拥有员工发明的专利权。然而,这一提议并未被广泛接受,项目承认许多细节仍未解决。
全球分歧与未来方向
项目的测试案例揭示了不同司法管辖区在处理这一问题上的明显分歧。虽然南非的授权是象征性胜利,但大多数主要专利局都拒绝了这些申请。美国弗吉尼亚东区联邦地区法院于2021年裁定,根据美国法律,AI不能成为发明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于2022年维持了这一裁决。最高法院于2023年拒绝审理上诉。在德国,联邦专利法院允许申请继续,但要求AI列为发明人,并指定人类为申请人,,项目视这一折中方案为部分成功。
展望未来,项目计划通过学术工作、立法提案以及在尚未就此问题作出裁决的司法管辖区可能提起的新测试案件,继续其倡导活动。它还将致力于与深度学习和变换器等新兴技术互动,这些技术在药物发现和材料科学等领域日益能够生成可专利发明。该项目的最终目标是确保专利法在AI时代以鼓励创新而非制造障碍的方式演进。
对知识产权的更广泛影响
人工发明者项目的工作影响不仅限于专利。它提出了关于AI生成作品的版权、商业秘密以及整个知识产权法框架的问题。项目主张,所有形式的知识产权需要一致的方法,并参与了关于AI生成艺术和音乐的讨论。虽然项目的主要焦点仍是专利,但其研究成果为AI是否应在其他情境中(如自动驾驶车辆或医疗设备的责任)获得法律人格的辩论提供了信息。
项目还强调了国际协调的必要性。由于专利法是地域性的,一项发明可能在一个国家可获专利而在另一国家则不可,这为全球运营的企业带来了不确定性。项目呼吁通过条约和示范法实现协调,但认识到在不同法律传统的国家间达成共识是一项长期努力。
结论
人工发明者项目成功地将AI发明人资格问题推上了全球法律议程。通过其系统性的测试案件和学术成果,它迫使法院和政策制定者阐明其推理,并暴露了现有法律的局限性。虽然项目未能在主要司法管辖区实现将AI认定为发明人的首要目标,但它引发了一场必要的对话,讨论如何使知识产权体系适应现代AI的现实。随着AI系统能力不断增强,项目提出的问题可能变得更加紧迫,其工作在未来多年仍将具有相关性。